附件1
2020年全省保护性耕作整体推进县名单
单位 |
整体推进县名单 |
沈阳市 |
新民市、法库县、沈北新区 |
锦州市 |
义县、黑山县 |
阜新市 |
阜蒙县、彰武县 |
铁岭市 |
昌图县、开原市、西丰县 |
朝阳市 |
凌源市、北票市 |
附件2
2020年全省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
应用基地计划建设表
地区 |
县(市、区) |
实施数量 |
沈阳市 |
于洪区 |
1个 |
沈北新区 |
1个 |
|
苏家屯区 |
2个 |
|
新民市 |
2个 |
|
法库县 |
2个 |
|
辽中区 |
1个 |
|
大连市 |
普兰店区 |
1个 |
瓦房店区 |
1个 |
|
鞍山市 |
海城市 |
1个 |
千山区 |
1个 |
|
丹东市 |
凤城市 |
1个 |
锦州市 |
黑山县 |
1个 |
北镇市 |
1个 |
|
凌海市 |
1个 |
|
阜新市 |
彰武县 |
2个 |
阜蒙县 |
2个 |
|
铁岭市 |
昌图县 |
4个 |
铁岭县 |
4个 |
|
开原市 |
1个 |
|
朝阳市 |
朝阳县 |
1个 |
建平县 |
1个 |
|
双塔区 |
1个 |
|
凌源市 |
1个 |
|
北票市 |
2个 |
|
葫芦岛市 |
建昌县 |
1个 |
南票区 |
1个 |
|
合计 |
|
38个 |
附件3
2020年全省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
应用基地计划建设表
单位 |
乡级应用基地数量 |
沈阳市 |
20 |
大连市 |
11 |
鞍山市 |
2 |
抚顺市 |
3 |
本溪市 |
0 |
丹东市 |
5 |
锦州市 |
16 |
营口市 |
0 |
阜新市 |
10 |
辽阳市 |
16 |
铁岭市 |
17 |
朝阳市 |
25 |
盘锦市 |
1 |
葫芦岛市 |
15 |
合计 |
141 |
附件4
辽宁省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
建设标准
为保障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质量,县级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应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
一、建设主体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技术应用较好、积极性较高、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县级应用基地建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具备与建设要求相应的作业、技术等能力和条件。
二、建设规模
耕地要相对集中连片,实施面积不少于1000亩。要保障应用基地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一地块技术应用连续实施6年以上。
三、技术应用
基地内全部采用秸秆全量还田和免(少)耕播种高标准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
四、技术保障
以省、市科研院所和推广单位为依托,以适用性为基础,在模式选择、技术路线、指导应用、技术培训、应用效果监测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五、建设目标
1.建立完善的技术应用体系。明确适宜本区域的保护性耕作主推模式、技术路线和技术措施,制定完善相关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内容,有效指导技术应用,引领区域技术进步。
2.建立完善的技术监测体系。持续开展耕地理化、生物性状、生产成本、作物产量、病虫草害、机具装备及技术适用性等情况的监测试验工作,促进区域技术模式和技术应用优化升级。
3.建立完善的创新研发机制。结合自然条件、土壤条件、种植模式等实际情况,开展不同技术模式比对试验、技术筛选和技术研发,提高本区域高标准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开展基础性、关键性、长远性技术研究,逐步建立技术应用的长效机制。
4.充分发挥示范功能和效果。打造集成果展示、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技术集成应用于一体的高标准保护性耕作示范应用基地,引领县域保护性耕作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附件5
辽宁省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
建设标准
为保障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质量,乡级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应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
一、建设主体
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装备实力较强、技术应用较好、积极性较高、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承担乡级应用基地建设。实施建设主体须具备与建设要求相应的作业、技术等能力和条件。
二、建设规模
耕地要相对集中连片,实施面积不少于200亩。要保障应用基地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一地块技术应用连续实施6年以上。
三、技术应用
基地内全部采用秸秆全量还田和免(少)耕播种高标准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
四、技术保障
以市、县级科研院所和推广单位为依托,以适用性为基础,在模式选择、技术路线、指导应用、技术培训、应用效果监测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五、建设目标
1.完善技术应用。明确适宜本区域的保护性耕作主推模式、技术路线和技术措施,制定完善相关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内容,有效指导技术应用。
2.完善技术监测。持续开展耕地理化、生物性状、生产成本、作物产量、病虫草害、机具装备及技术适用性等情况的监测试验工作,优化技术措施,提升实施效果。
3.充分发挥示范功能和效果。打造集成果展示、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技术集成应用于一体的高标准保护性耕作示范应用基地,示范带动乡域保护性耕作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须经市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附件6
2020年全省保护性耕作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亩
单位 |
计划面积 |
沈阳市 |
133 |
大连市 |
30 |
鞍山市 |
40 |
抚顺市 |
1 |
本溪市 |
2 |
丹东市 |
2 |
锦州市 |
110 |
营口市 |
10 |
阜新市 |
120 |
辽阳市 |
20 |
铁岭市 |
159 |
朝阳市 |
125 |
盘锦市 |
3 |
葫芦岛市 |
45 |
合计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