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山西省农机新技术 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3
无人机植保飞防试验示范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做好无人机植保飞防试验示范工作,加快我省无人机植保飞防技术推广步伐,着力提升农作物机械化病虫害防治及自然灾害应急防控能力和水平,保障农作物生产安全,减少农药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机械化植保技术是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我省农作物植保主要以手动机动背负式喷雾和自行改装喷杆式喷雾机为主,整体施药技术和作业水平偏低,“跑”、“冒”、“滴”、“漏”现象严重,药量控制和施药均匀性很差,不仅农药利用率低,给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而且存在伤苗问题。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无人机植保飞防技术与传统施药方法相比,无人机植保飞防在作业效率、作业效果、节药节水、作业安全、作业适应性以及应对突发灾害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目前,无人植保机在质量、性能和操控水平等方面已取得很大进步,开展无人机植保飞防项目示范工作,对加快我省无人机植保技术推广应用步伐,丰富和拓展农机化植保技术服务手段,提升农作物机械化病虫害防治及自然灾害防控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项目实施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当地优势产业发展为目标,向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专业合作组织或乡村集体组织倾斜,围绕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精准发力,形成一套可复制的模式和经验向全省推广,推动无人机植保技术成为优化我省植保产业结构的重要力量。
三、实施区域和目标任务
2020年在高平市、山阴县、稷山县建立3个无人机植保飞防试验示范区,示范区面积3000亩(每个1000亩)。开展主要农作物的无人机植保飞防试验示范;开展无人植保机技术性能验证和其他高效植保机械的对比试验;开展植保无人机生产作业成本和经济效益测算(计算每亩农药、燃油、人工等成本,以及较人工和其他植保机械节本增效情况);研究探索多种作物的无人机植保飞防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四、项目示范技术内容
按照《2020年无人机植保技术试验方法》(见附1),对引进的无人植保机技术参数进行验证考核(见附2:无人机植保飞防试验验证情况登记表)。同时,研究探索当地不同作物无人机植保飞防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1、技术验证。根据引进装备标识的作业参数、技术性能,重点对无人植保机的雾化效果(喷滴直径及每平方厘米点数)、作业效率、飞行速度、喷幅(宽幅)、喷洒速度、载药量、续航时间(满载)、亩喷量等进行验证。同时,对无人植保机的故障率、操控性、电池耐用性以及充电速率等指标评价。
2、开展不同装备的对比试验工作。开展无人植保机与机动喷雾器和自制喷杆式喷雾器、自走式高地隙植保机的对比试验工作,测算每小时单机作业效率,对比考核作业效果。
3、开展植保无人机生产作业成本和经济效益测算。通过试验,准确计算植保作业过程中每亩农药、燃油、人工等成本,以及较人工植保、高地隙植保等其他植保机械作业节本增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