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各州农牧(农牧和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机械化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推荐畜禽养殖机械化典型案例的函》(农机科〔2020〕5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机械化”典型案例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在保障肉蛋奶农产品供给的生猪、肉鸡、蛋鸡、奶牛等主要畜禽品种养殖中,解决饲草料收获加工、消杀防疫、精准饲喂、环境控制、畜产品采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机械化生产环节较为有效或创新的养殖主体;
2.利用先进适用设施装备紧密对接种养主体,提供畜禽粪肥科学高效施用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养殖规模以适宜中等规模养殖场为主兼顾小型养殖场,大致规模为生猪年出栏1000—10000头、肉鸡年出栏10—50万只、蛋鸡年末存栏1—5万只、奶牛年末存栏100—1000头。各市、州也可根据辖域内养殖规模实际合理确定。
二、案例要求
典型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带动性,并能够复制和推广,内容应包括养殖畜种、养殖规模、资金及人员投入、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基本情况,全程机械化生产装备配备情况,以及机械装备在提高养殖经济效益、保障产品安全、推动种养结合发展和农业绿色生产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等情况。对于机械化、信息化程度高,技术成熟适用、作业效果好的关键机械化生产环节,可围绕单个环节组织材料进行推荐。材料要确保内容真实、事例鲜活、亮点突出、文字简洁,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同时选送典型照片3—4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有条件的可以附加视频资料。
三、报送时间和数量
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案例征集、遴选和报送,对报送的案例材料严格把关,要优中选优,确保质量,每个市、州原则上推荐1—2个典型案例,并于6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至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人:刘国成 电话:0971-6101776
邮箱:qhnynctnjc@163.com。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6日
关于推荐畜禽养殖机械化典型案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