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在各县(市、区)前期验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标准,对贺兰县等地申报建设的10家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复审复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51-5169850
邮箱:nxnjj@163.com
附件:2022年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请点击左下文字链接下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23日
原文网址: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211/t20221123_3854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