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文件精神,有效维护全区农机化事业秩序稳定,保障农业机械购买者与使用者合法权益。11月24日,山东省济宁市经开区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市场管理局、公安局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对全区农业机械生产、经销企业开展了以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对涉及因农机质量问题农机假牌照问题引起的农机购买者不满意舆情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并适时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督促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做好安全检查自查自纠,进一步确保了全区农机化工作安全顺利开展。(济宁经开区农业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济宁]乔佃春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董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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