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鉴字〔2022〕24号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2022年农机试验
鉴定结果的通报(第五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站鉴定,行唐县东升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6个产品通过省级试验鉴定,核发试验鉴定证书。
附件:河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第五批.doc
原文网址: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njj/njjnjtg/1597053093347262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