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范围内,我省率先发布了《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注册发证评审规程(试行)》(鲁农机推函字〔2022〕21号),对注册发证的业务申请、项目接收、评审方式、审查内容、评审结论、结果处理及归档等明确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生产者在对获证产品在证书有效期满时符合现行大纲的要求等确认无误后,从信息系统自行注册,由鉴定机构换发证书。
《注册发证评审规程》发布并实施,规范了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注册发证工作,促进有效期内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序管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到期注册可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购机补贴政策在山东落地实施立架柱梁,为促进政务服务高效运行夯基垒台。(侯少丽)
信息来源:[省农机推广站]王兰安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董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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