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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2022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的通报

   日期:2023-01-13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农法函〔2022104号)统一部署安排,我站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和《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皖农机鉴综〔20216号),制定《2022年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开展了2022年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现将证后监督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按照“双随机”要求抽取监督对象和监督人员,组成相应监督小组;按照方案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完成监督任务。

(一)监督对象。从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了6家企业,共涉及2020年颁发的鉴定证书34张。

(二)监督人员。从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了6个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2人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1人为组员,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监督内容。一是生产者名称、地址一致性。当生产者与生产厂相同时,检查生产者营业执照与鉴定证书上生产者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当生产者与生产厂不同时,对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检查生产者和生产厂营业执照与鉴定证书上生产者和生产厂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对于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检查生产者营业执照与鉴定证书上生产者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检查生产厂营业执照与鉴定报告、全国鉴定平台证书信息中的生产厂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二是产品一致性。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与鉴定证书和鉴定、检验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是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生产者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四)监督方法。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核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证后监督结果

2022年共监督检查34张证书,涉及6家企业34个产品。其中1家企业23张证书监督结果为“合格”,占比67.6%1家企业1张证书监督结果为“整改确认后合格”,占比2.9%3家企业7张证书因无法提供样机、拒绝接受监督等原因监督结果为“不合格”,作撤证处理,占比20.6%1家企业3张证书因无法联系生产者,作注销证书处理,占比8.8%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生产者在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后及时办理证书注销手续,导致证书监督时无法提供样机

建议生产者加强证书使用管理,安排专人定期梳理及时注销不再继续使用的证书

(二)个别生产者不遵守相关国家法规规定,不自觉接受证后监督检查。

建议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避免类似事情发生和由此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一)淮北市华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3张证书证后监督结果为“合格”;安徽嘉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1张证书证后监督结果为“整改确认后合格”。该24张证书维持有效。

(二)黄山市神峰茶机制造有限公司2张证书、安徽欣恒永业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4张证书、蚌埠市荣昆电子机械有限公司1张证书证后监督结果为“不合格”,证书予以撤销。

(三)合肥易祥农业机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3张证书无法联系生产者,该3张证书予以注销。

 

附件:2022年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汇总表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319

 

 


原文网址:http://nync.ah.gov.cn/nyjxh/tzgg/56600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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