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鉴综〔202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2022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的通报》(皖农机鉴监函〔2023〕1号),现撤销3家企业生产的7种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1),注销1家企业生产的3种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
特此通报。
附件:1.附件1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xls
2.附件2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注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xls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3年1月9日
原文网址:http://www.amic.agri.cn/secondLevelPage/info/30/14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