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鉴综〔2023〕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安徽维美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已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见附件1),铜陵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7种产品通过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见附件2),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合肥平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6种产品变更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3)。
附件:附件1: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3年第3批).xls
附件2: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3年第3批).xls
附件3: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变更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3年第3批).xls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3年7月17日
原文网址:http://www.amic.agri.cn/secondLevelPage/info/32/16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