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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粮食产能提升——吉林省财政厅打好支农组合拳纪实

   日期:2023-08-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财政支出的首选项和优先级,强化政策供给、资金落实和机制建设,努力让中国人的饭碗里多装“吉林粮”。截至2022年底,省财政共筹措拨付相关资金667亿元,年均增长15% 

  主动作为、靠前发力,抓实保障粮食安全之要 

  围绕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产粮大县为依托,重点支持“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品”等关键环节。 

  在良田建设上,拨付黑土地保护相关资金124.2亿元,同比增长20.8%。优先支持在产粮大县按照亩均投入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进一步优化提升“梨树模式”,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3547万亩,稳居全国首位。 

  在良种培育上,投入资金6.7亿元,深入实施种业振兴工程,加快推动种质资源创新平台、生物育种联盟、良种繁育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开展“强种贷”业务,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 

  在良机应用上,结合吉林实际“优机优补”,及时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结构,提高免耕播种机等先进适用农机的补贴标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机装备水平。积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 

  在良法推广上,采取“揭榜挂帅”、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市县推广应用“深翻+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技术。加大科学安全储粮资金投入,通过推进庭院立体储粮、建设集中储粮点等措施开展“地趴粮”整治,实现节粮减损增收。 

  在良品打造上,统筹各方面资金72亿元,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等十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坚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立足“大粮仓”,打造“大肉库”“中央厨房”和“吉字号”农产品品牌,大力拓展粮食安全的层次和范围。 

  守正创新、聚力增效,健全保障粮食安全之制 

  完善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让增粮有底气。省财政厅持续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来源,积极拓宽财政支农投入渠道。 

  完善支农资金分配激励机制,让抓粮有动力。省级在测算分配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产粮大县“三保”保障水平低等实际问题,给予倾斜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强镇、产业园、产业集群等试点示范资金,优先支持产粮大县,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产地集中,向县域下沉,把更多加工增值收益留在县域和乡村。 

  完善支农资金引导撬动机制,让种粮有保障。优化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对于竞争性、市场化、产业类项目,坚持竞争中性原则,综合运用股权基金、担保费补助、保险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等手段,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等,累计注资5亿元,采取市场化方式助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完善支农支出长效监管机制,让保粮有责任。围绕加强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全生命周期监管,健全项目建设标准、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对各项惠农补贴兑付情况进行全程监控,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发放进度全国领先。 

  多管齐下、久久为功,筑牢保障粮食安全之基 

  2023年417日,吉林省召开“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启动大会,提出到2035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000亿斤目标。以此为契机,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统筹,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在支持良田建设工程方面,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加强相关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全过程的统筹衔接,实现资金集中投入。重点推广应用秸秆覆盖少免耕、秸秆深翻(碎混)还田、有机肥还田、水肥一体化等综合技术模式,升级打造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示范区。 

  在支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方面,拓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融资渠道,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打包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争取利用国家相关政策性贷款,探索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在支持水利保障工程方面,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构建多元化筹资渠道,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在支持种业振兴工程方面,综合运用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强种贷”和制种保险等,支持提升种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种业领军企业。 

  在支持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方面,加大高端智能农机具补贴力度,加快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推进农机产业创新示范基地、智慧农机示范园区等项目建设。 

  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工程方面,支持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各类示范主体创建。通过担保费补助、保险保费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帮助主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在支持产粮大县振兴工程方面,逐步完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稳步扩大乡村振兴产业基金规模,大力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产粮大县粮食生产经营与县域经济协同发展。 

  在支持智慧农业建设工程方面,统筹利用现有项目和资金,支持智慧农业及数字乡村配套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工程,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 


原文网址:http://www.moa.gov.cn/./xw/qg/202308/t20230828_64351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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