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3月25日,浙江正式发布《浙江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标志着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式启动。政策根据农业部“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优化。
补贴范围上,进一步突出补贴重点,取消适用性不强的翻转犁、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等5个品目,适应秸秆综合利用和节水灌溉需要新增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离心泵等2个品目,调整后的补贴范围共有11大类34个小类81个品目。补贴额度上,适当调低果蔬烘干机、微灌设备、灌溉首部、链条式送料机等产品的中央补贴额,将实行省级累加补贴的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的补贴比例从60%调低到40%和50%,着力减少农户购机盲目性,提高补贴机具使用效率。同时,突出优质优补,对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精量穴直播机、风送式喷雾机等品目根据配置设定不同补贴额度。补贴对象和补贴程序保持不变。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 29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汇总、整理、测算、公示,最终形成了《浙江省2015-2017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 (2016年调整)》(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浙江省2015-2017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补贴范围上,进一步突出补贴重点,取消适用性不强的翻转犁、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等5个品目,适应秸秆综合利用和节水灌溉需要新增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离心泵等2个品目,调整后的补贴范围共有11大类34个小类81个品目。补贴额度上,适当调低果蔬烘干机、微灌设备、灌溉首部、链条式送料机等产品的中央补贴额,将实行省级累加补贴的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的补贴比例从60%调低到40%和50%,着力减少农户购机盲目性,提高补贴机具使用效率。同时,突出优质优补,对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精量穴直播机、风送式喷雾机等品目根据配置设定不同补贴额度。补贴对象和补贴程序保持不变。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浙江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的公告
浙农机〔2016〕9号
浙农机〔2016〕9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 29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汇总、整理、测算、公示,最终形成了《浙江省2015-2017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 (2016年调整)》(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浙江省2015-2017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