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进一步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补贴相关工作,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做好农机产品国三升级国四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拖拉机补贴相关事宜作出调整,现将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1.对购机发票日期在2022年12月1日(含)后的不符合国四标准的农机产品不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2.对购机发票日期在2022年11月30日(含)前,但不符合国四标准的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之后不在予以办理。
请所有购机机主仔细核对所购置农机产品进行梳理,购买国三标准农机产品的机主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补贴手续,因机主自身疏忽造成的损失将全部有机主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湟源县农机推广站
2023年2月1日